资讯中心

资讯中心

当前位置 : 首页 > 资讯中心 > 正文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6〕2号)精神,江苏省教育厅部署开展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活动主题

向美而行,逐梦未来

展演项目

1艺术表演类

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5个类别,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

2艺术作品类

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6个类别。

3艺术实践工作坊

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乡村4个主题。

4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

包括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2个类别。

参加人员

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的参加人员为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含本专科生、研究生),其中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在华留学生参照上述分组。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参加对象为省内高校、教育行政部门、科研院所等单位和个人。

报送名额

表演类集体项目

表演类集体项目以学校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分为甲组和乙组两个组别,其中乙组限有表演类艺术专业的高校报送。

声乐项目每所高校同一组别可报送1个合唱节目和1个小合唱或表演唱节目;器乐项目每所高校同一组别可报送不超过2个节目,其中小合奏或重奏限报1个;舞蹈、戏剧、朗诵项目每所高校同一组别可报送1个节目。

甲乙组学生不得跨组组队。省级大学生艺术团参加表演类项目展演,须按照团队建制参加相应类别的集体项目。

表演类个人项目

个人表演专场包括独唱、独奏、独舞、独诵和单人戏曲表演五个类别,不分组。

独唱、独奏项目的参演对象须为省内高校音乐类专业(如音乐教育、音乐表演等专业)在校学生;独舞项目的参演对象须为省内高校舞蹈类专业(如舞蹈教育、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在校学生;独诵项目的参演对象须为省内戏剧与影视类相关专业(如播音与主持、戏剧影视编创与表演、影视配音、广播影视等专业)在校学生;单人戏曲表演项目的参演对象为省内高校全体在校学生。独唱、独奏、独舞、独诵项目,每所高校每类限报2 人,单人戏曲表演项目每所高校限报1人。每个学生限参加1个类别。个人表演专场按五个类别分别举行,任一类别报名人数不足20人时,将取消该类别的比赛。

艺术作品类

美术类。绘画、书法、篆刻项目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乙组学生之间不得跨组联合署名。摄影项目不分组别。每位作者限报1件作品,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3人。人数在10000人以下的高校可报送美术类作品6件;人数在10000-20000人的高校可报送美术类作品8件;人数在20000人以上的高校可报送美术类作品10件;有美术书法设计类专业的高校可甲、乙组分别报送,总作品数不超过上述报送标准的2倍。

设计类。不分组别。本届省大艺展艺术作品展与“融通并茂”第七届省高校设计作品展(以下简称省设计展)合并举办。其中每所高校报送参加省大艺展作品不超过5件,仅限学生。参加省设计展的作品不限总数,在校教师和学生都可报送。每位作者限报1件作品,且不得同时参评两个展览。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3名。

影视类。不分组别。每所高校报送影视作品总数不超过3部。每件影视作品团队成员不超过6人,且均为同一学校在校学生。

艺术实践工作坊

不分组别。以高校为单位组队,一队一坊,每所高校报送工作坊不超过2个。每个工作坊参展人数不超过12人,其中学生7-9人,指导教师1-3人。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

每所高校报送成果总数不超过4篇,类别不限。学术论文作者不超过2人;教学改革案例以单位名义报送,完成人不超过3人。

增报规则

凡在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获奖的高校,每获得1个集体类奖项,可增报1个集体类作品(包括艺术表演集体项目五个类别、艺术实践工作坊和教学改革案例),具体类别组别不限,但每个类别最多增加1个;每获得1个艺术作品奖项,可增报1件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六个类别),艺术形式不限,组别不限,但每个类别最多增加1件。

其他

同一所学校在历届省大艺展和省大学生戏剧展演活动中已经获奖的节目、艺术作品、工作坊和教学改革案例,均不得重复申报。已在历届省大艺展和省大学生戏剧展演活动中获奖的原创剧目,不得再次参演。

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艺术表演奖:奖励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的获奖节目,按类别分组别评选特、一、二、三等奖。

2个人专项奖:奖励艺术表演类个人项目的获奖节目,按类别评选一、二、三等奖。

3艺术作品奖:省大艺展按类别和组别评选特、一、二、三等奖。省设计展按教师组和学生组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

4艺术实践工作坊奖:评选特、一、二、三等奖。

5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用于奖励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按类别评选特、一、二、三等奖。

6灼华奖(原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省大艺展原创的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一等奖及以上节目。

7指导教师奖:奖励艺术表演项目、艺术作品和艺术实践工作坊项目获特、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其中每个节目、工作坊和影视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3名,艺术作品(影视除外)和个人表演项目指导教师限1名。

8优秀美育管理工作者:奖励在省大艺展和近三年高校美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美育管理工作者。

9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奖励积极参加省大学生艺术团联合会及各联盟的工作、本届省大艺展成绩突出的省级大学生艺术团。  

10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团员:奖励参加本届省大艺展集体项目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学生。

(二)评选办法

表演类节目:现场亮分,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奖项。

优秀大学生艺术团:由省大学生艺术团联合会推举评选,评选条件如下:凡是经省教育厅认定的省级大学生艺术团,并在本届省大艺展获得一等奖及以上的均可参加评选。要求艺术团组织领导机构健全,有充足的师资、经费、场地等条件保障艺术团的发展,每年可以独立在校内外开展专场演出1-2场,积极参与省大学生艺术团联合会各项活动,每年向省学校美育公众号报送新闻不少于2篇。

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团员:由所属艺术团推荐,省大学生艺术团联合会各分联盟主席团推选产生。推选条件如下:所属团队为省级大学生艺术团,要求业务精湛,团队骨干,积极参加本届省大艺展集体项目并获得一等奖及以上。每团可推荐2人,获得超过1个一等奖的团,可推荐4人。

优秀美育管理工作者:由在本届省大艺展获得学生集体项目特等奖的高校推荐,每所高校推荐1人,符合条件的承办本届展演项目的高校可推荐2人,组委会认定。评选条件如下:要求在学校美育教学改革与研究、艺术团管理与建设、艺术实践拓展与创新等方面成绩突出并积极参与本届省大艺展的组织管理工作。

其他奖项: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选。


活动安排

本届省大艺展分为三个阶段。

1校级展演阶段2026年4月至2026年8月

本阶段为各高校开展活动阶段,重点是扩大学校和学生的参与面与普及面。完成校级展演后,各高校须登录大艺展全国网络平台(网址https://yszy.eduyun.cn/hd/dyz,登录账号另行通知)按要求报送校级展演情况。教育部将统计各省高校的参展率,参展率与各省参加全国展演名额和奖项总量相关,请省内全体高校务必积极报送。

2省级展演阶段2026年8月至2026年12月

1. 2026年8月20日至31日,各高校登录“江苏省学校美育智慧平台”(http://meiyu.js.cn/)点击“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展演”版块完成美术、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和艺术实践工作坊报送,点击“江苏省高校美术设计作品展”版块完成省大艺展设计作品和省设计展作品报送;9月10日至18日,登录平台完成所有表演类节目报名; 9月20日至30日,登录平台完成影视作品报送;10月10日至20日,登录平台完成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报送。

2. 2026年9月28日14:00,在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礼堂(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召开省大艺展领队会议。

3. 2026年10月至12月,省教育厅开展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现场集中展演以及艺术作品(含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影视作品、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集中展评。

4. 2026年12月15日前,各高校登录平台,上传本校艺术展演活动书面总结,并提交优秀美育管理工作者、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和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团员推荐材料。

3参加全国展演阶段2027年1月至2027年6月

组委会根据教育部实际分配给我省的参展名额,按照省级展演成绩遴选出优秀项目,组队参加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展演。

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活动经费,整合相关资源,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提高艺术展演活动质效,丰富大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要以举办省大艺展为契机,深入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完善面向人人的常态化艺术展演机制。

(二)各高校要积极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艺术氛围,加强实践活动场地保障,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平台,如橱窗、展示屏、校园广播、电视台、校园网等打造大艺展展示空间。鼓励高校将学生参加大艺展情况纳入学分管理。

(三)各高校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活动开展时须有“江苏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XX学校校级展演”标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大艺展社会影响力。

      (四)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审查工作。学校须为每个选送节目出具《节目审查意见书》(见申报平台),不得选送含有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现行政策的节目和作品,一经查出,将对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五)各高校要对报送节目和作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申报灼华奖需提交《版权归属声明书》(见申报平台),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学校评奖资格,并由报送学校承担相关责任。

(六)各高校要严格遵守各项目参赛规则,杜绝舞弊、造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省教育厅将取消相关高校奖项并给予通报批评。

(七)各高校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实效。

(八)省教育厅有权将获奖项目在江苏省学校美育智慧平台等展示,或在中外人文交流以及展览、宣传等相关活动中使用,作者享有署名权。

(九)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承办单位



艺术表演类展演细则

01展演形式和要求

艺术表演节目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5个类别。

集体项目

声乐

合唱: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指挥各1人(均应为本校师生),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至少一首为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自选一首作品演唱,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展演现场提供专业悬吊电容麦等音响设备及钢琴一架,不提供个人音响设备。

所有声乐节目报到时须向组委会提交7份参演作品带词曲谱,如是外文歌曲,须翻译成中文。独立装订,每份需备注“参赛组别+抽签序号+节目名称”。

器乐

合奏: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师生担任),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鼓励演奏中国作品。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节目抽签完成后须上传《器乐表演舞台人员区位图》,展演现场仅提供定音鼓(需自带鼓槌)为乐队伴奏使用,不得使用伴奏带。

所有原创器乐作品报到时须向组委会提交7份曲谱,独立装订,每份需备注“参赛组别+抽签序号+节目名称”。

舞蹈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不少于4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以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等为主要表现形式。

展演舞台台口宽15.4米,纵深19米,高8米。统一配备黑、白两种幕布供选择,其他不可使用。

戏剧(戏曲)

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时间不超过12分钟。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歌舞剧、音乐剧等。

展演舞台台口宽17米,纵深16米,道具入口限高2.7米,限宽3.15米。统一配备黑色幕布,现场提供手持话筒8个、耳麦12个,其他不可使用。报到时须提交剧本或戏曲唱词纸质版7份,独立装订,每份需备注“参赛组别+抽签序号+节目名称”。

朗诵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展演舞台台口宽16米,纵深11米。统一配备黑色幕布,其他不可使用。报到时须提交朗诵作品文稿7份,独立装订,每份需备注“参赛组别+抽签序号+节目名称”。

个人项目

独唱

在美声、民族、流行中自选一种唱法,演唱一首作品,自行安排钢琴伴奏人员,时间不超过5分钟。

现场仅提供伴奏钢琴1架,不提供音响和话筒。

选手报到时须向组委会提交5份参演作品带词曲谱,如是外文歌曲,须翻译成中文。独立装订,每份需备注“参赛组别+抽签序号+节目名称”。

独奏

在中国乐器(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笛子等)或外国乐器(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等)中自选一种乐器,演奏一首作品,不带伴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现场仅提供钢琴1架,其他乐器自备,不提供音响和话筒。

选手报到时须向组委会提交5份曲谱,独立装订,每份需备注“参赛组别+抽签序号+节目名称”。

独舞

在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中自选一种形式,表演一个舞蹈片段,时间不超过5分钟。

单人戏曲

自选一个戏曲片段表演,时间不超过8分钟。现场提供手持话筒和耳麦。

选手报到时须向组委会提交戏曲唱词文稿5份,独立装订,每份需备注“参赛组别+抽签序号+节目名称”。

独诵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时间不超过5分钟。现场提供手持话筒和耳麦。

选手报到时须向组委会提交朗诵作品文稿5份,独立装订,每份需备注“参赛组别+抽签序号+节目名称”。

02展演安排


03注意事项

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参加艺术表演类个人项目的学生可以兼报省大艺展集体项目。各参演高校须参照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进行节目报送,领队会抽签后不得更换参演作品和参演学生,违者将视为弃权。

各参演节目设领队老师 1 名,报到时领队须携带本人工作证、身份证原件,参演学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走台和展演过程中,各参演节目领队须持本人和参演学生身份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由志愿者引导检录,方可参演。

如果节目内容、形式、师生参演资格等经查实有违规,该节目不得参演、已经参演的将取消奖项并对相关学校按照展演实施方案的规定给予处罚。

各参演作品伴奏音乐、背景音乐,须使用 U 盘,内存MP3、WAV两种格式文件,注明学校名称和节目名称,在报到时提交组委会。

参演作品所用的服装、道具等相关费用以及在展演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各展演高校自行承担。

各参演、参展高校必须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并给每位参演师生购买保险,保险证明材料报到时查验。

艺术作品展、省设计展 展评细则

01作品类别和要求



02报送要求

学生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初评以数码照片形式通过平台报送。绘画、书法、篆刻须分甲乙组分别报送,摄影不分组别。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5 M,分辨率达到300dpi。绘画、书法、篆刻、摄影限传1张照片(摄影组照需自行拼接为1张)。书法和篆刻作品应落款,但落款不得出现姓名和名章。不得提供AI生成作品。可填写指导教师1名。

设计作品初评以数码照片形式通过平台报送。按照参评省大艺展和参评省设计展分别报送,其中省大艺展限报学生,不分组别;省设计展按教师组和学生组分别报送,同一个作者不得同时参评两展。报送作品时需填写: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作品种类、作品尺寸、创作时间、选择组别(教师、学生)及参展类别(省大艺展、省设计展)、上传作品照片(限1张,格式为jpg,不小于5M,分辨率达到300dpi),组图或系列作品,务必合理安排、整合在一张图片中。不得提供AI生成作品,在申报完稿作品的同时须提供两幅以上的过程性作品(草图或工程文件、迭代中的设计稿及模型文件,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M)。学生作品可填写指导教师1名。

入围复评的作品根据组委会通知提交作品原件。原件作品无需装裱,在作品背面左上角用铅笔写上作品编号(由平台生成),终评结束前不得在作品的正面和背面署名或留有其他相关信息,否则视为违规,不可参加终评。本届省大艺展艺术作品与省设计展设计作品将合并展出,展览时间:9月28日-10月26日,展览地址: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星云楼一楼展厅。

影视作品通过平台直接上传报送。

凡入选报送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艺术作品不予退件,其他作品(影视除外)原件退还报送单位。

艺术实践工作坊展评细则

01工作坊内容



02报送要求

各高校通过平台填写工作坊项目基本信息,将项目简介、设计思路和特色描述(含互动体验设计)、展区设计方案(按照展位尺寸6米(长)×4米(宽)×2.5米(高)进行设计)及多角度作品图片15-20张,工作坊展区多角度效果图5-10幅等材料,整合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50MB)和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有片头片尾、解说等,采用MP4或MPG2格式)上传填报。

03初评与终评

1初评

工作坊初评以学校报送的信息、图片和视频等作为评选依据。

2终评

工作坊终评以现场展示为评选依据。入围终评的工作坊根据组委会通知准备现场展示。现场展示时间:11月1日-10日,现场展示地址: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体育馆。现场展示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展位空间、提供电源及基础照明,展位和平台的具体布置由各参展高校负责。每个展位的具体位置、实际尺寸和布展要求等另行通知。现场展示内容包括工作坊项目整体外观形象设计与展示、参展师生现场演示工作坊作品制作场景和学生实践活动场景、工作坊项目作品实物展示。

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展评细则

01类别和选题范围



02报送要求

人数要求学术论文作者不超过2人;教学改革案例以单位名义提交,完成人不超过3人。

材料要求1. 学术论文。应为未公开发表的论文,须含摘要(300字左右)、3—5个关键词、正文(不少于5000字)及参考文献,论据充分,论证清晰、有条理,具有实践指导价值。A4排版,页边距上3.8cm、下3.2cm、左3.5cm、右2.5cm;主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居中;副标题宋体小二号(加破折号);正文一级标题黑体三号(序号“一、”),二级标题楷体三号(序号“(一)”),三级标题仿宋三号加粗(序号“1.”,数字为Times New Roman);正文仿宋三号,首行缩进2字符,行距固定值30磅。

2. 教学改革案例。应为江苏高校美育改革经验总结,提交“文字+视频+图片”组合材料。文字材料须包含背景、做法、成效、建议等要素,主题突出、层

次分明、特色鲜明,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可推广性,字数5000字以内,排版格式参照学术论文相关要求。可选择性提交1个视频和5张以内图片,内容要紧扣文字材料,充分展示美育改革实践成果。视频时长5分钟以内,格式为MP4或MOV,大小不超过1G。图片选取代表性场景、作品、成效,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为300dpi。

03其他注意点

(一)组委会将对报送成果进行查重。凡查重率高于15%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二)以学校为单位通过平台统一报送。论文和案例的第一作者工作单位须与报送学校一致。组委会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

(三)2026年12月将举办江苏省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报告会,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以上所有项目报名信息均在“江苏省学校美育智慧平台”(http://meiyu.js.cn/)填写,平台会根据项目生成相应表格供下载盖章。

江苏省教育厅已通过公文平台将《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26〕4 号)发至各校。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其他细节,请至校办查阅相关文件通知。

活动主题

向美而行,逐梦未来

展演项目

1艺术表演类

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5个类别,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

2艺术作品类

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6个类别。

3艺术实践工作坊

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乡村4个主题。

4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

包括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2个类别。

参加人员

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的参加人员为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含本专科生、研究生),其中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在华留学生参照上述分组。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参加对象为省内高校、教育行政部门、科研院所等单位和个人。

报送名额

表演类集体项目

表演类集体项目以学校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分为甲组和乙组两个组别,其中乙组限有表演类艺术专业的高校报送。

声乐项目每所高校同一组别可报送1个合唱节目和1个小合唱或表演唱节目;器乐项目每所高校同一组别可报送不超过2个节目,其中小合奏或重奏限报1个;舞蹈、戏剧、朗诵项目每所高校同一组别可报送1个节目。

甲乙组学生不得跨组组队。省级大学生艺术团参加表演类项目展演,须按照团队建制参加相应类别的集体项目。

表演类个人项目

个人表演专场包括独唱、独奏、独舞、独诵和单人戏曲表演五个类别,不分组。

独唱、独奏项目的参演对象须为省内高校音乐类专业(如音乐教育、音乐表演等专业)在校学生;独舞项目的参演对象须为省内高校舞蹈类专业(如舞蹈教育、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在校学生;独诵项目的参演对象须为省内戏剧与影视类相关专业(如播音与主持、戏剧影视编创与表演、影视配音、广播影视等专业)在校学生;单人戏曲表演项目的参演对象为省内高校全体在校学生。独唱、独奏、独舞、独诵项目,每所高校每类限报2 人,单人戏曲表演项目每所高校限报1人。每个学生限参加1个类别。个人表演专场按五个类别分别举行,任一类别报名人数不足20人时,将取消该类别的比赛。

艺术作品类

美术类。绘画、书法、篆刻项目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乙组学生之间不得跨组联合署名。摄影项目不分组别。每位作者限报1件作品,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3人。人数在10000人以下的高校可报送美术类作品6件;人数在10000-20000人的高校可报送美术类作品8件;人数在20000人以上的高校可报送美术类作品10件;有美术书法设计类专业的高校可甲、乙组分别报送,总作品数不超过上述报送标准的2倍。

设计类。不分组别。本届省大艺展艺术作品展与“融通并茂”第七届省高校设计作品展(以下简称省设计展)合并举办。其中每所高校报送参加省大艺展作品不超过5件,仅限学生。参加省设计展的作品不限总数,在校教师和学生都可报送。每位作者限报1件作品,且不得同时参评两个展览。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3名。

影视类。不分组别。每所高校报送影视作品总数不超过3部。每件影视作品团队成员不超过6人,且均为同一学校在校学生。

艺术实践工作坊

不分组别。以高校为单位组队,一队一坊,每所高校报送工作坊不超过2个。每个工作坊参展人数不超过12人,其中学生7-9人,指导教师1-3人。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

每所高校报送成果总数不超过4篇,类别不限。学术论文作者不超过2人;教学改革案例以单位名义报送,完成人不超过3人。

增报规则

凡在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获奖的高校,每获得1个集体类奖项,可增报1个集体类作品(包括艺术表演集体项目五个类别、艺术实践工作坊和教学改革案例),具体类别组别不限,但每个类别最多增加1个;每获得1个艺术作品奖项,可增报1件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六个类别),艺术形式不限,组别不限,但每个类别最多增加1件。

其他

同一所学校在历届省大艺展和省大学生戏剧展演活动中已经获奖的节目、艺术作品、工作坊和教学改革案例,均不得重复申报。已在历届省大艺展和省大学生戏剧展演活动中获奖的原创剧目,不得再次参演。

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艺术表演奖:奖励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的获奖节目,按类别分组别评选特、一、二、三等奖。

2个人专项奖:奖励艺术表演类个人项目的获奖节目,按类别评选一、二、三等奖。

3艺术作品奖:省大艺展按类别和组别评选特、一、二、三等奖。省设计展按教师组和学生组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

4艺术实践工作坊奖:评选特、一、二、三等奖。

5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用于奖励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按类别评选特、一、二、三等奖。

6灼华奖(原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省大艺展原创的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一等奖及以上节目。

7指导教师奖:奖励艺术表演项目、艺术作品和艺术实践工作坊项目获特、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其中每个节目、工作坊和影视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3名,艺术作品(影视除外)和个人表演项目指导教师限1名。

8优秀美育管理工作者:奖励在省大艺展和近三年高校美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美育管理工作者。

9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奖励积极参加省大学生艺术团联合会及各联盟的工作、本届省大艺展成绩突出的省级大学生艺术团。  

10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团员:奖励参加本届省大艺展集体项目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学生。

(二)评选办法


表演类节目:现场亮分,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奖项。

优秀大学生艺术团:由省大学生艺术团联合会推举评选,评选条件如下:凡是经省教育厅认定的省级大学生艺术团,并在本届省大艺展获得一等奖及以上的均可参加评选。要求艺术团组织领导机构健全,有充足的师资、经费、场地等条件保障艺术团的发展,每年可以独立在校内外开展专场演出1-2场,积极参与省大学生艺术团联合会各项活动,每年向省学校美育公众号报送新闻不少于2篇。

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团员:由所属艺术团推荐,省大学生艺术团联合会各分联盟主席团推选产生。推选条件如下:所属团队为省级大学生艺术团,要求业务精湛,团队骨干,积极参加本届省大艺展集体项目并获得一等奖及以上。每团可推荐2人,获得超过1个一等奖的团,可推荐4人。

优秀美育管理工作者:由在本届省大艺展获得学生集体项目特等奖的高校推荐,每所高校推荐1人,符合条件的承办本届展演项目的高校可推荐2人,组委会认定。评选条件如下:要求在学校美育教学改革与研究、艺术团管理与建设、艺术实践拓展与创新等方面成绩突出并积极参与本届省大艺展的组织管理工作。

其他奖项: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选。

活动安排

本届省大艺展分为三个阶段。

1校级展演阶段2026年4月至2026年8月

本阶段为各高校开展活动阶段,重点是扩大学校和学生的参与面与普及面。完成校级展演后,各高校须登录大艺展全国网络平台(网址:https://yszy.eduyun.cn/hd/dyz,登录账号另行通知)按要求报送校级展演情况。教育部将统计各省高校的参展率,参展率与各省参加全国展演名额和奖项总量相关,请省内全体高校务必积极报送。

2省级展演阶段2026年8月至2026年12月

1. 2026年8月20日至31日,各高校登录“江苏省学校美育智慧平台”(http://meiyu.js.cn/)点击“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展演”版块完成美术、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和艺术实践工作坊报送,点击“江苏省高校美术设计作品展”版块完成省大艺展设计作品和省设计展作品报送;9月10日至18日,登录平台完成所有表演类节目报名; 9月20日至30日,登录平台完成影视作品报送;10月10日至20日,登录平台完成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报送。

2. 2026年9月28日14:00,在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礼堂(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召开省大艺展领队会议。

3. 2026年10月至12月,省教育厅开展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现场集中展演以及艺术作品(含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影视作品、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集中展评。

4. 2026年12月15日前,各高校登录平台,上传本校艺术展演活动书面总结,并提交优秀美育管理工作者、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和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团员推荐材料。

3参加全国展演阶段2027年1月至2027年6月

组委会根据教育部实际分配给我省的参展名额,按照省级展演成绩遴选出优秀项目,组队参加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展演

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活动经费,整合相关资源,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提高艺术展演活动质效,丰富大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要以举办省大艺展为契机,深入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完善面向人人的常态化艺术展演机制。

(二)各高校要积极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艺术氛围,加强实践活动场地保障,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平台,如橱窗、展示屏、校园广播、电视台、校园网等打造大艺展展示空间。鼓励高校将学生参加大艺展情况纳入学分管理。

(三)各高校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活动开展时须有“江苏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XX学校校级展演”标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大艺展社会影响力。

(四)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审查工作。学校须为每个选送节目出具《节目审查意见书》(见申报平台),不得选送含有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现行政策的节目和作品,一经查出,将对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五)各高校要对报送节目和作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申报灼华奖需提交《版权归属声明书》(见申报平台),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学校评奖资格,并由报送学校承担相关责任。

(六)各高校要严格遵守各项目参赛规则,杜绝舞弊、造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省教育厅将取消相关高校奖项并给予通报批评。

(七)各高校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实效。

(八)省教育厅有权将获奖项目在江苏省学校美育智慧平台等展示,或在中外人文交流以及展览、宣传等相关活动中使用,作者享有署名权。

(九)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承办单位

艺术表演类展演细则

01展演形式和要求

艺术表演节目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5个类别。

集体项目

声乐

合唱: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指挥各1人(均应为本校师生),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至少一首为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自选一首作品演唱,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展演现场提供专业悬吊电容麦等音响设备及钢琴一架,不提供个人音响设备。

所有声乐节目报到时须向组委会提交7份参演作品带词曲谱,如是外文歌曲,须翻译成中文。独立装订,每份需备注“参赛组别+抽签序号+节目名称”。

器乐

合奏: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师生担任),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鼓励演奏中国作品。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节目抽签完成后须上传《器乐表演舞台人员区位图》,展演现场仅提供定音鼓(需自带鼓槌)为乐队伴奏使用,不得使用伴奏带。

所有原创器乐作品报到时须向组委会提交7份曲谱,独立装订,每份需备注“参赛组别+抽签序号+节目名称”。

舞蹈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不少于4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以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等为主要表现形式。

展演舞台台口宽15.4米,纵深19米,高8米。统一配备黑、白两种幕布供选择,其他不可使用。

戏剧(戏曲)

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时间不超过12分钟。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歌舞剧、音乐剧等。

展演舞台台口宽17米,纵深16米,道具入口限高2.7米,限宽3.15米。统一配备黑色幕布,现场提供手持话筒8个、耳麦12个,其他不可使用。报到时须提交剧本或戏曲唱词纸质版7份,独立装订,每份需备注“参赛组别+抽签序号+节目名称”。

朗诵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展演舞台台口宽16米,纵深11米。统一配备黑色幕布,其他不可使用。报到时须提交朗诵作品文稿7份,独立装订,每份需备注“参赛组别+抽签序号+节目名称”。


个人项目

独唱

在美声、民族、流行中自选一种唱法,演唱一首作品,自行安排钢琴伴奏人员,时间不超过5分钟。

现场仅提供伴奏钢琴1架,不提供音响和话筒。

选手报到时须向组委会提交5份参演作品带词曲谱,如是外文歌曲,须翻译成中文。独立装订,每份需备注“参赛组别+抽签序号+节目名称”。

独奏

 在中国乐器(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笛子等)或外国乐器(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等)中自选一种乐器,演奏一首作品,不带伴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现场仅提供钢琴1架,其他乐器自备,不提供音响和话筒。

 选手报到时须向组委会提交5份曲谱,独立装订,每份需备注“参赛组别+抽签序号+节目名称”。

独舞

 在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中自选一种形式,表演一个舞蹈片段,时间不超过5分钟。

单人戏曲

 自选一个戏曲片段表演,时间不超过8分钟。现场提供手持话筒和耳麦。

 选手报到时须向组委会提交戏曲唱词文稿5份,独立装订,每份需备注“参赛组别+抽签序号+节目名称”。

独诵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时间不超过5分钟。现场提供手持话筒和耳麦。

选手报到时须向组委会提交朗诵作品文稿5份,独立装订,每份需备注“参赛组别+抽签序号+节目名称”。

02展演安排

03注意事项

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参加艺术表演类个人项目的学生可以兼报省大艺展集体项目。各参演高校须参照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进行节目报送,领队会抽签后不得更换参演作品和参演学生,违者将视为弃权。

各参演节目设领队老师 1 名,报到时领队须携带本人工作证、身份证原件,参演学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走台和展演过程中,各参演节目领队须持本人和参演学生身份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由志愿者引导检录,方可参演。

如果节目内容、形式、师生参演资格等经查实有违规,该节目不得参演、已经参演的将取消奖项并对相关学校按照展演实施方案的规定给予处罚。

各参演作品伴奏音乐、背景音乐,须使用 U 盘,内存MP3、WAV两种格式文件,注明学校名称和节目名称,在报到时提交组委会。

参演作品所用的服装、道具等相关费用以及在展演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各展演高校自行承担。

各参演、参展高校必须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并给每位参演师生购买保险,保险证明材料报到时查验。


艺术作品展、省设计展 展评细则

01作品类别和要求

02报送要求

学生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初评以数码照片形式通过平台报送。绘画、书法、篆刻须分甲乙组分别报送,摄影不分组别。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5 M,分辨率达到300dpi。绘画、书法、篆刻、摄影限传1张照片(摄影组照需自行拼接为1张)。书法和篆刻作品应落款,但落款不得出现姓名和名章。不得提供AI生成作品。可填写指导教师1名。

设计作品初评以数码照片形式通过平台报送。按照参评省大艺展和参评省设计展分别报送,其中省大艺展限报学生,不分组别;省设计展按教师组和学生组分别报送,同一个作者不得同时参评两展。报送作品时需填写: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作品种类、作品尺寸、创作时间、选择组别(教师、学生)及参展类别(省大艺展、省设计展)、上传作品照片(限1张,格式为jpg,不小于5M,分辨率达到300dpi),组图或系列作品,务必合理安排、整合在一张图片中。不得提供AI生成作品,在申报完稿作品的同时须提供两幅以上的过程性作品(草图或工程文件、迭代中的设计稿及模型文件,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M)。学生作品可填写指导教师1名。

入围复评的作品根据组委会通知提交作品原件。原件作品无需装裱,在作品背面左上角用铅笔写上作品编号(由平台生成),终评结束前不得在作品的正面和背面署名或留有其他相关信息,否则视为违规,不可参加终评。本届省大艺展艺术作品与省设计展设计作品将合并展出,展览时间:9月28日-10月26日,展览地址: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星云楼一楼展厅。

影视作品通过平台直接上传报送。

凡入选报送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艺术作品不予退件,其他作品(影视除外)原件退还报送单位。

艺术实践工作坊展评细则

01工作坊内容

02报送要求

各高校通过平台填写工作坊项目基本信息,将项目简介、设计思路和特色描述(含互动体验设计)、展区设计方案(按照展位尺寸6米(长)×4米(宽)×2.5米(高)进行设计)及多角度作品图片15-20张,工作坊展区多角度效果图5-10幅等材料,整合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50MB)和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有片头片尾、解说等,采用MP4或MPG2格式)上传填报。

03初评与终评

1初评

工作坊初评以学校报送的信息、图片和视频等作为评选依据。

2终评

工作坊终评以现场展示为评选依据。入围终评的工作坊根据组委会通知准备现场展示。现场展示时间:11月1日-10日,现场展示地址: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体育馆。现场展示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展位空间、提供电源及基础照明,展位和平台的具体布置由各参展高校负责。每个展位的具体位置、实际尺寸和布展要求等另行通知。现场展示内容包括工作坊项目整体外观形象设计与展示、参展师生现场演示工作坊作品制作场景和学生实践活动场景、工作坊项目作品实物展示。

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展评细则

01类别和选题范围

02报送要求

人数要求学术论文作者不超过2人;教学改革案例以单位名义提交,完成人不超过3人。

材料要求1. 学术论文。应为未公开发表的论文,须含摘要(300字左右)、3—5个关键词、正文(不少于5000字)及参考文献,论据充分,论证清晰、有条理,具有实践指导价值。A4排版,页边距上3.8cm、下3.2cm、左3.5cm、右2.5cm;主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居中;副标题宋体小二号(加破折号);正文一级标题黑体三号(序号“一、”),二级标题楷体三号(序号“(一)”),三级标题仿宋三号加粗(序号“1.”,数字为Times New Roman);正文仿宋三号,首行缩进2字符,行距固定值30磅。

2. 教学改革案例。应为江苏高校美育改革经验总结,提交“文字+视频+图片”组合材料。文字材料须包含背景、做法、成效、建议等要素,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可推广性,字数5000字以内,排版格式参照学术论文相关要求。可选择性提交1个视频和5张以内图片,内容要紧扣文字材料,充分展示美育改革实践成果。视频时长5分钟以内,格式为MP4或MOV,大小不超过1G。图片选取代表性场景、作品、成效,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为300dpi。


03其他注意点

(一)组委会将对报送成果进行查重。凡查重率高于15%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二)以学校为单位通过平台统一报送。论文和案例的第一作者工作单位须与报送学校一致。组委会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

(三)2026年12月将举办江苏省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报告会,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以上所有项目报名信息均在“江苏省学校美育智慧平台”(http://meiyu.js.cn/)填写,平台会根据项目生成相应表格供下载盖章。

江苏省教育厅已通过公文平台将《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26〕4 号)发至各校。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其他细节,请至校办查阅相关文件通知。


推荐阅读